关于大港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的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文物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和目的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 ,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 ,将为准确判断我区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我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长远规划奠定基础。开展文物普查 ,对于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整体水平,发挥文物资源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和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会议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区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 ,其中包括古遗址 、古墓葬 、古建筑 、石窟寺及石刻 、近现代重要遗迹及代表性建筑等 。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 ,尤其要加强对工业遗产等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登录工作;同时对已登记公布的近42处古遗址 、古墓葬等不可移动文物及古遗物进行复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 、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及损坏原因 ,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尤其是量化指标及其变化情况等均属普查内容。
  三、普查的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 ,到2011年12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 ,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共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培训(2007年 9 月—12月)
  1、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认识。对工作班子全体人员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明确普查工作的任务要求,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GPS定位仪、掌握电脑的操作技能,熟悉各类调查表的填写。对我区现有古遗址、古遗物及有关资料的学习和认识 ,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弄清、吃透。
  第二阶段:基础资料收集(2008年1月—6月)
  在已掌握线索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排摸线索 ,掌握全面的调查信息,明确文物点的分布情况。
  第三阶段:现场调查(2008年7月—2009年6 月)
在已掌握线索的基础上,通过拉网式野外调查,重点对工业文物进行调查 ,按标准记录文物点的各种信息,绘图与摄影,掌握较全面的基础材料,明确文物点的分布情况 ,体现我区信息评估系统的特点,按规范填写调查表。
  第四阶段:复核汇总补查(2009年7 月~2009年12月)
复核小组通过整理好的案头影像资料,结合实地踏勘 ,汇总各种调查材料,包括文字记录、照片、图纸整理,完成单体信息归类,建立信息库。
  第五阶段:成果制作及展出(2010年1月——2010年12月)
调查小组完成专题报告,完成各类图件编制,上报调查成果。同时,将我区的文物成功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展出。
  四、普查的组织
  1、组织机构。这次文物普查工作任务艰巨,普查对象多,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成立大港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普查工组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组 长:孙长顺 大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刚 大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宝岭 大港区文化局局长
  成 员:张伟明 大港区发展计划委副主任
  于学义 大港区建委副主任
  刘文明 大港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树海 大港区财政局副局长
  夏广奎 大港区水务局副局长
  吴忠东 大港区统计局副局长
  窦连彬 大港区农林畜牧局副局长
  张树明 公路大港分局副局长
  胡玉池 国土资源大港分局副局长
  赵德龙 大港区规划局副局长
  刘根柱 大港区档案局副局长
  高志军 公安大港分局副局长
  冯国良 大港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魏振华 大港区新闻中心主任
  李全红 大港区文化局副局长
  高宝宏 大港区武装部副部长
  房士华 大港区胜利街办事处副主任
  张金环 大港区迎宾街办事处副主任
  刘瑞成 大港区海滨街办事处副主任
  刘祥姿 大港区港西街办事处副主任
  李树航 大港区古林街办事武装部部长
  李景田 大港区小王庄镇武装部部长
  姚宝娟 大港区太平镇副镇长
  赵立双 大港区中塘镇副镇长
  李玉成 大港油田新闻文化中心党委副书记
  李汝胜 天津石化公司工会副主席
  周韵菲 中石化四公司工会副主席
  李传国 大港发电厂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全红同志兼任 ,具体负责在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主要职责任务
  有关部门职责:
  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①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人员 ,配合文化局做好普查工作。协助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②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做好监督使用工作;
  ③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提供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队进行调查登记 。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护工作。特别是公安、建委、水务等部门要采取措施 ,确保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普查办公室的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②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查各阶段工作计划;
  ③组织普查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
  ④举办区普查工作人员培训班;
  ⑤对全区的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
  ⑥组织开展普查的相关宣传报道;
  ⑦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⑧编制并向国家文物局提交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大港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报经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布。
  五、普查工作的经费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此次文物普查工作的经费由区人民政府承担 ,区财政部门负责拨付使用。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效率的原则,决定配备一些文物定位仪、测量仪、勘探等普查必需的工具和设备。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第三次文物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 、驻区企业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积极协助区文化部门开展好文物普查的各项工作,确保文物普查正常、有序开展。各镇 、街、驻区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做为联络人协助调查小组人员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各媒体单位要根据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07】39号)精神 ,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分别确定不同的重点宣传内容。文物普查既是一项保护工程 ,也是一项将文物保护理念送进千家万户的文化工程、教育工程、民心工程。各镇、街 、驻区企业及有关部门要形成共识,增强做好我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普查工作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并使文物普查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 , 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3、确保工作质量。此次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普查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任何部门 、单位和个人要配合区文物普查部门按时如实填报普查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质量,提高工作成效。

                            天津市大港区文化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