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信息月报
(2008年3月)

 
 

  根据市文物处的要求现将河东区文物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文化局牵头, 召开各街道文教科长会议, 宣传、 推动落实文物普查工作。提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加强对河东区现存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全区范围内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文化局负责指导普查工作的有关人员及文化馆的下街干部集中在一起, 认真学习文物普查的精神及要求。将《中国文物地图集·天津卷》有关河东区文物分布情况,复印人手一份逐一核查。对现存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已消失文物的坐落位置,进行熟悉了解。组织区街群众召开大小调查会多次,积极开展按地域分片调查,并深入到文物使用单位,对现存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到消失文物所在地的街道和有关部门了解损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