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信息月报
(2008年4月)
 
   
 

  
  2008年4月1日至3日宝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在区委党校举行, 副区长王素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昆河及15个成员单位的领导列席。区属24个乡镇街主管文化工作的领导及专、兼职文化干部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宝坻区文化局长王长彬主持, 副局长杨作鹏宣读了宝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方案,副区长王素艳作动员报告,从4个方面强调指出:
  一、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善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掌握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将为国家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中长期规划, 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
  二、要切实加强我区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 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选调精通业务、 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的工作人员参加,要重视发挥业余文物保护员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吸收热心文物保护的志愿者加入普查工作。
  三、 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配合,要把此次普查作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改变机关效能的措施。
  四、 要扩大成果应用,建立和完善我区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我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要加强普查宣传工作,使全社会了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 了解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文物价值,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文物普查知识,宣传文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天津市文物处处长助理杨大为、 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梅鹏云、宝坻区文化局副局长杨作鹏、 社文科科长樊云洪、 天津市群艺馆研究员鲍和平分别对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标准认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表及著录说明》、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案、登记表的填写方式、 群文理论知识等方面内容向学面员们进行详细讲授,并对学员们在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给予了解答,同时我局向各乡镇街今后的普查工作分别作了具体安排。
  通过培训, 使我区基层的工作人员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了初步了解,不仅充实了普查队伍, 增强了普查力量,还对做好文物保护、继承文化遗产有重要意义,更有利于民族素质的提高,此次培训由宝坻电视台作了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