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信息月报
(2007年12月)
 
 

  12月份,天津市紧紧围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市辖18个区县文物普查工作的实质性进展,确保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展开,监督落实区县普查机构建设、普查实施方案制定和学习培训等基础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健全普查机构、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截至12月底,全市18个区县已全部组建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文物普查工作协调落实和普查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同时组建了普查工作队、组,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和范围,确保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在2009年底之前按时完成。
  二、加强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
  为加强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信息的交流,让社会及时了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我市最新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天津市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执行办公室于11月15日在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网站(http://puch.sach.gov.cn)开通了天津地方频道 ,是全国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中第九位开通地方频道的地区 。同时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题网页也于12月24日在天津文化信息网站开通 ,网页借鉴国家文物局文物普查网站及兄弟省市有关网页宣传经验 ,设立了工作动态 、普查机构 、普查规范 、普查方案 、资料下载 、 成果展示 、普查热线等专栏 。 网页的地址为http://www.tjwh.gov.cn/wwpc/,作为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信息交流平台。
  三、全市各区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全市各区县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并积极展开工作,推动本地区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
  12月7日,大港、东丽二区分别召开会议,对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进行部署。
  “大港区第三次文物普查推动会”在大港区政府会议厅举行。会上区文化局副局长、文物普查办公室主任李全红代表大港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作了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区文化局局长、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宝岭同志就如何做好大港区文物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二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三要抓好培训、带好队伍;四要落实普查经费、提高资金效率;五要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家喻户晓。此次会议确立了大港区的文物普查工作要实现五个目标 :一是全面摸清家底 ,真实了解大港区文物现状,正确把握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二是掌握各类文物当前和一个时期以来保存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为文物工作者和各类科研人员提供准确资料,帮助他们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研究工作;四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新文物信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文物保护 ,支持文物事业发展 ;五是促进文化遗产的对外交流,提高文物保护水平。
  参加东丽区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的有东丽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代表,各镇、街乡主管领导、文化站负责人以及普查办公室成员约20余人。会上东丽区文化局局长李耀全就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进行了阐述,并作了动员讲话。区文化局科长张忠盈结合东丽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东丽区的实际情况对文物普查工作各阶段要求、工作分工、普查内容、标准等做了详尽说明和部署。
  大港区、东丽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两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全面启动。
  四、大港区在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取得新发现
  12月中旬,大港区在进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中,发现一处唐代建筑基址。该建筑基址位于大港区大港水库西南侧的刘岗村西侧1000余米,为一处面积约300平方米、高1.5米左右的高台子,当地称为“南塘庙台子”。在现场采集到一块长2.4米、宽0.9米、厚0.27米的石碑,碑边沿雕刻有纹饰,碑上有残缺文字;还发现莲花石碑座一个,石座上雕有莲花、麒麟和双兽浮雕;高台周围,散落大量碎瓦片、青灰砖、及陶瓷片等建筑构件和生活遗物。经市文物局有关专家现场考察认定,这些遗物有唐代的平足白釉碗、沟纹青灰砖,宋、金、元、明等时期的白瓷片,布纹瓦和素面青灰砖等遗物。以此断定,此台子为唐代建筑基址,并经历了宋、金、元、明等时期。南塘唐代建筑基址是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的第一个新发现,它的发现填补了天津南部地区唐代建筑遗存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