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信息月报
(2007年12月)
 
 

  一、“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 结束后 ,宝坻区文化局组织文物部门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 9号)精神,研究普查资料、技术标准。
  二、成立宝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王素艳任组长,文化局局长王长彬、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昆河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建委、区交通局、区文化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局、区房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广电局、区民族宗教办。
  三、成立宝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局副局长杨作鹏任办公室主任。按照《批转市文物局拟定的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7〕68号) 精神及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 规范〉 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07〕36号)要求,结合宝坻实际 ,现已拟定《宝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