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全市紧紧围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市辖18个区县文物普查工作的实质性进展,确保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展开,认真落实普查机构建设、区县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学习培训等各项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健全全市各区县组织机构
截至十一月底 ,全市18个区县已有16个组建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文物普查工作协调落实和普查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同时组建了普查工作队、组,明确各自工作目标和范围,确保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在2009年底之前按时完成。
二、全市各区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市各区县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并积极展开工作,推动本地区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
其中西青区2008年主要普查西青区辛口镇、张家窝镇及南河镇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以上地区经济增长较快,正大力开发新农村建设,属于优先考虑地区)。
蓟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建了普查队和4个普查组 ,其中一个小组负责建档整理、相应文件的管理、普查新发现的核查工作。另3个小组以津围公路为界进行田野调查。
大港区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推动会”。区文化局副局长、文物普查办公室主任李全红代表大港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作了总体安排部署,区文化局局长、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宝岭同志就如何做好大港区文物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区长孙长顺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成员单位、驻区企业、街镇要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切实做好全区文物普查工作。
宝坻区根据《宝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和第二阶段工作计划,拟定了普查培训和实地调查工作计划,组织全区普查工作人员70余人在12月底进行业务培训,随后开展全区普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和普查信息报送工作
全市各区县均设置了信息员,负责将本地区文物普查工作信息以简报和月报形式及时报送至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15日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网天津市“地方频道”开通,已发布《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信息月报(10月)》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4期,同时及时将全市各区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态在“地方频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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