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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天津市文物局第三次全国
文物普查执行办公室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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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文化局(文物局):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机构建设,促进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决定组建天津市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办是市文物局文物普查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能是:制订和组织实施天津市文物普查工作年度计划;编发文物普查相关工作文件;监督、指导和检查各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开展文物普查工作,汇总文物普查工作进度;组织专家论证、调研文物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承办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市文物局交办的其他有关文物普查的工作。
二、普查办代表市文物局组织协调各区县文物普查机构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普查办的工作。普查办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委托有关专业单位开展相关的文物普查工作。
三、普查办联系人:杨大为、梅鹏云、郭洧 ;联系电话(传真):23391057 ;联系地址:和平区承德道12号(市文化局1楼);邮政编码:300041;电子邮箱:tjpcb@163.com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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