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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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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天津市红桥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启动 ,工作进展顺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
根据我区的文物分布的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首先明确此次文物普查的意义,确定了普查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预算了所需经费,同时成立了组织机构。
红桥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奎林 ,副组长张志忠 、李 可、徐永有。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建委、区市容委、文化局和旅游局、财政局、公安红桥分局、房管局、园林局、民政局、统计局、规划处、教育局、各街办事处负责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文物普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邓立志 ,副主任赵永强、钱建国。办公地点设在红桥区文物保护管理所,负责文物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由红桥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主要成员及文化部门相关专业骨干和我区参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红桥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普查队,队长钱建国,副队长孟广泰、李键,负责文物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长常务会听取汇报,专题研究。
2007年10月30日,在区政府第18此区长办公会上,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了关于《红桥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对我区文物进行普查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本工作。会议要求,文化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文物普查的准确性,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借鉴历次文物普查经验,做好准备工作。
我区文物普查组组织基层翻阅现有资料 ,摸清家底 ,在第二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加以完善,编制了红桥区文物(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做好先期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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