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简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加强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区文化局拟定的《关于大港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大港区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07年12月7日上午,在政府会议厅召开了 “大港区第三次文物普查推动会”。
  会上,区文化局副局长、文物普查办公室主任李全红代表大港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作了总体安排部署,区文化局局长、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宝岭同志就如何做好大港区文物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区长孙长顺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说:“开展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非常重要,它不仅对于全面掌握我区文物现状,提高文物管理保护水平,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成员单位、驻区企业、街镇要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切实做好我区文物普查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二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三要抓好培训、带好队伍;四要落实普查经费、提高资金效率;五要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家喻户晓。
  会上,成立了大港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孙长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李 刚同志、区文化局局长刘宝岭同志担任,成员由我区28个委、局、街、镇、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全红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在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大港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已全面启动。

                                  

                                   大港区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