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  
                     第4期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                          二〇〇七年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月八日印发
         
             天津市政府下发天津市第三次全国
                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市文物局结合天津实际情况,拟定了《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9月26日市政府下发了《 批转市文物局拟定的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7〕68号),对全市文物普查各阶段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市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展开。

印发: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文化局(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