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  
 

                  第39期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                         二〇一一年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月二十三日印

    天津市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工作

  2011年9月8日至11日,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工作。国家文物局普查办选派专家亲临现场进行抽样检测,在我市和平区、蓟县普查办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我市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工作。
  为检验实地文物调查过程中的漏登、误登数量及比例,提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数据准确率及公信力, 国家文物局于2011年3月下发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指导意见》。我市根据《指导意见》精神,制定了《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误差率抽样检测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在全市文物普查数据得到国家文物局正式核定后,市普查办组建检测工作组,配合国家文物局普查办选派专家黑龙江省文化厅文物处盖立新处长、黑龙江省普查办于汇力研究员实施了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的抽样检测工作。
  工作组遵循随机、 客观、匿名、公平的原则, 在全市18个县级行政区域内随机抽取了分属2个不同地区的2个街镇级区域单位——蓟县城关镇和平区南营门街,作为抽样检测工作的对象。
  蓟县、和平区是天津市此次实地文物调查登记文物类别最丰富和数量最多的地区,具有代表天津市行政区域普查基本情况的特点。工作组对普查所登记的青池遗址、西开天主堂等28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认真检测, 并实地踏查了相关区域。9月11日,抽样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共实地检测不可移动文物28处,核定不可移动文物28处。工作组认为:上述两单元所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 类别齐全、数据准确, 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标准、规范。没有发现漏查、误登情况,抽样检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