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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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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 二〇〇七年九月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二日印发
天津市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07年9月17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根据国务院会议通知要求,天津市在市政府会议楼设中心分会场共同收看电视电话会议,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和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市直属文博单位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70人在此一同参加了此次电视电话会议,学习会议精神。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俊芳做了重要讲话。她强调,一是各级政府和和相关部门要抓紧学习领会陈至立国务委员讲话精神,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全市开展的文物普查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二是切实做好文物普查关键环节的工作,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高标准、严要求,严把质量关。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文物普查标准,做好普查人员业务培训,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普查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做到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同时通过文物普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文物的重要性、保护知识、普查知识、政策法规的广泛宣传。
印发: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文化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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