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
(第14期)
 
 


河北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
通过国家文物局整体验收

  2010年6月9日,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验收专家组到我区进行三普实地文物调查阶段整体验收。我区成为天津市第一个通过国家文物局实地文物调查阶段整体验收的区县。
  国家文物局验收专家组听取了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汇报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详细询问了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中涉及的GPS测点、 面积填写等相关问题,抽取了曾氏祠堂旧址、顺直水利委员会旧址、梁启超旧居、比商电车电灯股份有限公司旧址、中山公园、天津十五烈士纪念碑等六处不可移动文物逐一进行实地复核,并参观了我区利用三普成果建成的“河北区历史碑廊”。
  国家文物局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河北区三普数据的填写严谨、 内容翔实,GPS测点准确、图纸制作规范,其整体质量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对我区三普工作的组织管理、普查经费投入和普查成果的质量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目前我区三普工作进入数据整理阶段,普查队将根据国家文物局专家组的意见对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进行再次审核和完善,力争在全市率先高质量的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河北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员:徐燕卿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