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措施,加强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文化设施是开展文化活动的载体,是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是少数民族地区重要的文化活动阵地,也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必须采取措施,加大建设力度。
(一)重点解决县(市、旗)无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无文化站的建设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设施建设中,要把无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化站的建设作为重点,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解决这些文化设施的建设问题。这些地区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文化设施建设经费。文化部将以国家计委、财政部拨给的专项资金重点补助这些文化设施的建设。在文化设施建设中,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人口较少的县可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在内的综合性文化设施。乡镇文化设施要避免重复建设,尽可能建成包含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等多种功能的文化站(中心)。各地要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的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并于2000年6月前上报文化部。各地要认真落实文化设施建设计划,努力在“十五”期间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或综合性文化设施,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
(二)充分发挥文化设施的功能作用。要加强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文化活动的水平和效益,使文化设施真正成为群众的文体活动中心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重要阵地。要发挥基层文化设施所具有的开展文体活动、宣传时政、普及科技、传播知识等多种功能和作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素质。对文化设施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认真研究解决,做到建好一个巩固一个。
(三)发展流动文化车。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多是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因此,在加强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发展流动文化车,把艺术表演团体和文化馆、图书馆开展阵地文化活动与流动文化服务结合起来,以满足边远地区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文化部、国家民委将组织科技力量,加强流动文化车的研制,提供适合各地区特点和开展文化服务需要的多种类型流动文化车。有关地方要把流动文化车列入文化事业发展计划,落实资金,逐步配备。
三、搞好重点文化工程建设,促进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全面发展
(一)搞好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根据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的进展,下一阶段建设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沿边、沿海地区的有边境线和海岸线(含岛屿)的94个地(市、州、盟)的737个县(市、区、旗)、9895个乡(镇)、171111个村(寨),393个开放口岸。目前,由中央20个部委、人民团体组成的共建领导小组正在研究制定《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2001至2010年的建设规划》,将于今年下发各地。边疆各地要结合自己实际,制定本地区文化长廊建设2001至2010年的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建设措施和实施办法。要根据规划的建设需要,采取多渠道筹集和落实资金。中央财政和边疆各级财政都要增加对边疆文化长廊建设的投入。争取国家计委、财政部在补助边疆文化长廊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适当予以增加。边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安排好文化长廊建设经费。
(二)民族地区要搞好本地区的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民族地区在实施全国重点文化工程建设中,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组织实施了地方性的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彩虹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千里文化长廊”和“知识工程”,贵州省的文化带建设,甘肃省的“丝绸之路文化长廊建设”,延边的“金达莱计划”等,不仅落实了全国重点文化工程建设的任务,而且扩大了建设范围,促进了本地区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今后各地要进一步把本地重点文化工程建设与全国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搞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与推动“兴边富民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文化事业建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