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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全市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成其圣

  “十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我们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倍感成绩来之不易,经验非常宝贵。最根本的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文化建设,始终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先进文化的论述,把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贯穿到全部文化工作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方向,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文化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文化的人文关怀,为构建和谐天津营造了良好氛围,提供了文化条件。我们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把繁荣和发展作为文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强调在积累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文化建设呈现良好局面。我们坚持“两手抓,两加强”,在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积极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促进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我们牢固树立“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理念,把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作为文化工作的自觉追求,积极抢占先进文化的制高点,努力夺取更多的单项冠军,促进文化工作上了新的台阶。我们不断加强文化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建设,始终保持奋发有为、不断进取的精神状态,在全系统形成了团结实干、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大家不辱使命,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十五”和2005年的工作任务,为天津文化事业的发展付出了心血和智慧,作出了努力和贡献。
  回顾“十五”时期和2005年文化工作,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的结果,是市委宣传部直接指导的结果,是各区县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帮助的结果,也是全市广大文化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文化局党委和局领导班子,向市领导,向社会各有关方面,向全市广大文化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与差距。与天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上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改革意识、市场意识还不够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城乡之间文化发展还不平衡,基层文化建设仍然薄弱;文化产业发展还不充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少知名的文化品牌,文化贸易逆差较大;文化市场的监管手段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还相当严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关于“十一五”和2006年的文化工作
  我们已经迈入“十一五”时期。《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时期,是完成‘三步走’战略、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文化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对文化建设同样是一个关键时期。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文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对今后五年和更长远的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天津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规划》提出了一个理念即“文化天津,和谐社会”。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建设“文化天津,和谐社会”,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大力发展繁荣天津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推动天津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竞争力、辐射力的提升,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和谐统一。构建“两个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责任。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文化建设必须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和重塑市场主体,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我市文化的实力和竞争力。建设“四种文化”:积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大力发展现代都市文化,充分展示近代历史文化,努力繁荣特色群众文化。达到“三个目标”: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城市、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城和我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具体而言,要在六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第一,公共文化建设明显加强,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相匹配,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第二,艺术创作和演出更加繁荣,优势门类每年有精品力作问世并在全国产生影响,以繁荣活跃的文艺演出,带动精神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文化艺术创新的增强,形成精神产品天津造的品牌优势。第三,文化设施建设全国领先,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特色鲜明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基本完成区域性文化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人均拥有文化设施面积和质量位居全国前列。第四,文化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形成文艺演出、文物艺术品交易、动漫、影视音像、舞台技术工程、艺术培训等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优势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市GDP中的比重有较大增长。 第五,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第六,文化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涌现出一批在全国有广泛影响的文化名家和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文化人才群体,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围绕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精神产品创作和演出、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以及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快文化科技创新、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加强党的建设等保障措施。
  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我们先后召开8个座谈会, 广泛听取了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委研究室、市发改委、有关区县分管文化工作的负责同志、高校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作了进一步充实和修改,形成了《天津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今天这个材料已经印发给各位同志,希望大家认真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现我市“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重要一年。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深刻分析了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就今年和“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好今年的文化工作,对于我们实现“十一五”起好步、开好局,意义重大。
  2006年全市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总要求,树立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创新,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努力建设“文化天津”,为实现天津“三步走”第二步战略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全年文化工作的重点可以概括为围绕一个目标,提高两种能力,构建两个体系,实施五项工程,抓好一件大事。围绕一个目标, 就是建设“文化天津,和谐社会”。 提高两种能力,一是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二是提高文化为天津发展服务的能力。构建两个体系,就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实施五项工程:艺术创作精品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文化市场规范工程、文化交流走出去工程、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抓好一件大事,就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具体地说,要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以精品生产为龙头,繁荣艺术创作和演出
  艺术精品是一个时代精神文化水平的标志, 是一个城市和地区文化实力的体现。 建设“文化天津,和谐社会”,就要进一步强化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着力推出一批展示时代风貌、彰显天津特色、体现中国气派、具备国家水平的精品力作,打响精神产品天津造的品牌。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以繁荣创作为中心,大力推动专业艺术生产与群众创作,一方面抓好一批基础较好的重点作品的加工与提高,同时积极创作新的剧节目,力争在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宣部“五个一工程”等评选中创造好成绩。要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艺术追求与大众需求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艺术生产机制,加大演出营销力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多演戏、演好戏,以优秀的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我市优秀作品的社会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围绕纪念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精心组织好相关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文化氛围。要坚持高品位、高水准,策划和组织好2006天津国际少儿艺术节、全国京剧昆剧演员比赛、青年京剧团“百日集训”20周年纪念演出、第八届全国老年合唱节、“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等大型文化活动,打造文化品牌,展示天津风采。要加强文化艺术科研工作,抓好《天津艺术史》、《人才启示录—纪念天津市青年京剧团“百日集训”20周年》、《中国大戏院与中国京剧》等项目的编著工作,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推广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
  (二)以维护群众文化权益为着力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文化天津、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我市目前还有相当比例的农村人口,农村的文化生活水平还远远滞后于全市文化发展的总体水平。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调研工作,认真总结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经验,抓紧制定《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思路,狠抓落实,努力改变当前城乡文化建设差距较大、农村文化建设薄弱的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健全基层文化服务网络。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积极发展区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三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为“十一五”期间实现一乡(镇)一站、一村一室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等重大文化项目,进一步办好“文化大讲坛”,举办天津市第四届农民艺术节,搞好艺术精品进校园、下乡村系列演出和送书、送电影下乡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为广大群众享受文化、参与文化、创造文化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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