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博物馆、纪念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物馆行业管理,提升博物馆的展示陈列、社会服务和科学研究功能,彰显博物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 国家文物局已将博物馆评估定级列入2008年重点工作计划, 并将先行开展首批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请各单位接通知后, 按照《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博物馆进行自评, 填写《一级博物馆评估申请书》和《评分细则表》(电子文本请在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ww.tjwh.gov.cn>下载)。各区县博物馆、纪念馆申报材料由区县文化局汇总后于2008年3月14日前将纸质、 电子文本统一报送我局的文物处博物馆科, 局属各博物馆、纪念馆可直接报送局文物处博物馆科。逾期不再接收。
附件:1.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
2.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附评分细则表)
3.一级博物馆评估申请书
4.评分细则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8-03-03
(新闻来源:天津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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