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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河北区、津南区为天津市社区文化先进区的决定


各区县文化局: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天津市文化局〈关于开展创建“社区文化先进区县”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津党办发[1994]8号)精神,今年一月初,天津市文化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创建“社区文化先进区县”具体标准》, 对2005年申报天津市第六批社区文化先进区县的河北区、津南区,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小组通过综合评估,认为河北区、津南区已经达到了天津市社区文化先进区县标准。经天津市创建文化先进区县活动领导小组讨论并报市领导批准,命名河北区、津南区为天津市社区文化先进区。
  特此决定。

 

                                天津市创建文化先进区县活动领导小组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