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工作职能:1、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直属单位及其公共文化场所的消防、治安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单位风险等级的审核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审核和验收; 4、负责大型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办理文化系统因私出国(出境)人员审查、报批; 6、负责文化系统无线电和计算机防病毒的管理。 联系电话:022-2331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