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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文化局(天津市文物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
 办 公 室  艺 术 处  社会文化处  文化市场处  外 事 处  文 物 处  文化产业处  人事教育处
 计划财务处  保 卫 处  党委办公室  组 织 部  宣 传 部 纪律检查委员会   老干部处   工 会

 人事教育处

 工作职能:1、负责全局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定本市文化艺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推动文化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3、开发和培育文化艺术人才市场,组织人才交流;
      4、负责艺术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属院校的艺术教育制度改革和业务建设;
      5、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6、负责公务员录用、培训和考核;
      7、负责人员调配、退休、社会保险、技工培训、军转复员、政府特贴、奖惩任免、人事档案等工作;
      8、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联系电话:022-23311195